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意见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4版)》(以下简称《规范》)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家总局《关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宜的通告》(2016年第19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规范》新要求 (一)提高认识。
[发布日期] 2016-02-22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规范;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