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可降解泪道栓子等5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可降解泪道栓子等5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3-05-22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用于;编码;组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