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市及省直管县食安办、文明办、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农委、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互联网信息办、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妇联、科协,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的有关要求,定于6月13日—6月27日举行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发布日期] 2016-06-12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宣传周;食品安全;安徽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