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通知中所列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3个批次不合格药品依法进行查处,查处结果由各市局汇总后及时报告省局。
[发布日期] 2012-04-20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通知;查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