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是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场所,是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重点对象。
[发布日期] 2015-03-02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22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