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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省生产的胶囊剂药品开展监督抽验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省生产的胶囊剂药品质量监督,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25号)和省局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对我省生产的胶囊剂药品开展监督抽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严格落实5月1日后本辖区上市的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批批抽验原则要求,对本辖区每周生产的胶囊剂药品监督抽验比例不得低于20%。
[发布日期] 2012-05-22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抽验;胶囊剂;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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