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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清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三查三单”(巡查、督查、考察;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两个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提升全省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督检查相关规定,结合新一轮机构和“审、批、查”制度改革带来的形势任务变化,2015年3月,省局印发了《安徽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皖食药监药化流〔2015〕21号),并就进一步规范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清单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发布日期] 2016-01-13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清单;药品;化妆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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