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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食品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省局定于12月下旬举办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12-12-10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安徽;保健食品;安徽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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