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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让各地、各单位更好地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联合制订了《安徽省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2-12-05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考评;监测;不良反应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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