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增补我省一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单位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根据《关于申报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的通知》(皖食药监安〔2012〕153号)要求,通过各单位自荐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经研究,确定增补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宣城地区人民医院为我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
[发布日期] 2013-02-21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