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联系方式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各药学施教机构申报基础上,根据《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省局和省人社厅联合确定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学院、蚌埠医学院、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6所医药高校为全省首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发布日期] 2012-05-24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学;教育;继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