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指导基层监管工作,发挥食品安全各环节统一监管优势,完善监管制度,推动食品生产小作坊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食品生产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固定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产品无预包装或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发布日期] 2014-11-13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小作坊;食品;安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