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用明胶、药用胶囊及胶囊剂药品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
[摘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用明胶、药用胶囊及 胶囊剂药品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实施药用明胶胶囊和胶囊剂药品批批检的公告》(第25号)、《关于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18号)和国家局落实批批检工作视频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药用明胶、药用胶囊及胶囊剂药品监管,确保药品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法律职责,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科学监管的理念不能有丝毫动摇。
[发布日期] 2012-04-30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胶囊剂;药品;药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