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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抗骨质增生丸等13种严重违法广告药械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行为,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省局决定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抗骨质增生丸、三宝胶囊等13种药品、医疗器械(见附件)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同时责令相关药械生产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刊登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5-06-26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广告;频道;违法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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