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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恒温核酸扩增检测仪等22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恒温核酸扩增检测仪等22个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
[发布日期] 2015-06-18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编码;分类;检测仪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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