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全鹿大补丸暂停销售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药品“全鹿大补丸”(国药准字Z21020213号),因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被我局责令下架,暂停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销售,并责成该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刊登更正启事。
[发布日期] 2014-07-04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广告;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