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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和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158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及现场检查重点内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15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9-17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监管;经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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