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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药械安全性监测知识讲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省、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安徽省医疗机构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健全医疗机构药械安全性监测体系,推进监测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强化使用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认知度,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二甲以上医疗机构中开展药械安全性监测知识讲座活动,现将《药械安全性监测知识讲座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3-11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械;监测;不良反应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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