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推荐评选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
关于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和质量监督检查专项...
关于做好近期振兴皖药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
关于第一批执法服装着装军训有关工作的通...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关于改革和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药监人[2003]97号)要求,我局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334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1-11-30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师;执业;教育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4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