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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监督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宿松、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监督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五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抓紧落实,并于2014年5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填写附件1、2)、经营和使用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同时用传真和电子邮件)。
[发布日期] 2014-05-05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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