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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各位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广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药学专业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全面加强全省药学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全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省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十二五”发展规划》、《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与《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2012年度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类别及组织方法 2012年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和药学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中级[主管(中)药师]、高级[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继续采取面授继续教育和网络继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别由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和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2-03-29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药师;药学;执业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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