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康爱斯牌螺旋藻片假冒保健食品等查处情况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25号)和《关于查处康爱斯螺旋藻片等假冒保健食品的通知》(食药监办〔2012〕41号)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对康爱斯牌螺旋藻片等假冒保健食品和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市场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12-04-24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螺旋藻;保健食品;查处情况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