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食品安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摘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5〕13号)要求,为做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我办及时制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5〕28号),组织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各市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食品安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7件,其中需保留的32件,已失效的3件,废止的10件,需修订的2件,清理结果详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6-01-13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食品安全;规章;规范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