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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设区的市法制办、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市场监管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改革的工作部署,目前我省县(市、区)已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4-05-05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执法;行政;监管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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