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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企业: 为提高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经营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拟于6月下旬开始对全省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企业的质量负责人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核发培训证书。
[发布日期] 2012-05-14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器械;经营;培训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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