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的函
[摘要] 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模城市环保局: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环办〔2011〕1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8月18在富阳召开的全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复检座谈会精神,落实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创模工作。
[发布日期] 2011-09-30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保;创模;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