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6.30零点行动”的通知
[摘要] 各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确保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加快印染、造纸企业整治提升,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生态办函〔2014〕16号)的工作要求,自2014年7月1日零点起,在全省统一实施印染、造纸行业整治提升“零点行动”(以下简称“6.30零点行动”),并对电镀、制革行业整治“零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发布日期] 2014-06-16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整治;零点;停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