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考核结果的函
[摘要]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根据《关于核定2012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通知》(环办〔2011〕105号)的要求,我厅严格对照国家《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环保考核评估标准》及《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环保考核评估标准——新建企业》的要求,采取市局考核与省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申请2012年定点的加工利用企业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分数详见附件1)。
[发布日期] 2011-09-28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考核;定点;五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