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负责机构和人员 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有关组织机构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发布日期] 2015-06-03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