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12号)关于“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的要求,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针对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6-17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化学品;激素类;水污染;污染防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