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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为全面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开始,在全国境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对象为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
[发布日期] 2007-10-31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污染源;监测;普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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