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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摘要] 根据宁波立立电子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要求,我局对宁波立立电子有限公司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能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也没有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公司能按期足额缴纳排污费;建设项目能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现阶段生产中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公司的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发布日期] 2006-09-29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核查;立立;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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