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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摘要]
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一九八九年七月十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物制订本规定。
[发布日期] 1987-07-10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保护区;饮用水;水污染;污染源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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