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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7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的公告
[摘要]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7月省环保厅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公告如下: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杭州市高新区(滨江)自来水厂应急工程(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浙环竣验〔2013〕68号 2013/7/8 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 2 关于义乌市污水处理工程(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浙环竣验〔2013〕69号 2013/7/24 义乌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金华市义乌市 3 关于嘉兴港海盐港区C区1#、2#泊位码头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浙环竣验〔2013〕70号 2013/7/24 嘉兴港海盐码头有限公司 嘉兴市海盐县 4 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4万 t/d)新建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浙环竣验〔2013〕71号 2013/7/29 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衢州市龙游县 5 关于临海市北洋涂围垦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浙环竣验〔2013〕72号 2013/7/29 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台州市临海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日期] 2013-08-02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验收;竣验;浙环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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