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督查和饮用水水源专项检查的通知
[摘要] 金华市环保局: 根据省生态办《关于加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浙生态办函〔2014〕64号)和《关于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通知》(浙环函〔2014〕195号)要求,决定于2014年9月9日~9月10日赴你市开展相关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你市永康市、义乌市、兰溪市等地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情况;检查婺城区沙畈水库、东阳市南江水库、武义县清溪口水库等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听取你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等工作情况汇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现场反馈。
[发布日期] 2014-09-15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督查;检查;义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