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设施2015年4-9月运行考核结果的公示
[摘要]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临时电价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30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及环保电价考核的通知》(浙环函〔2014〕497号),我厅对已享受超低排放临时电价的浙能嘉华7、8号和国华舟山4号等3台机组进行考核,其2015年4-9月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考核初步结果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5-12-14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超低;考核;排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