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400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曹甬20#长诏水库引水渠新昌饮用水...
关于要求成立浙江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2011年浙江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
关于要求下达浙江省环境监测监控应急业务...
关于2015年1-7月份度全省重污染高...
关于填报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工...
关于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现场调...
关于拟命名建德市、东阳市和江山市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公示
[摘要]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现对建德市、东阳市和江山市拟命名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 2016-12-27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境保护;通讯地址;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28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