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诸暨市环保产业园为浙江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的函
[摘要] 诸暨市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1〕54号),2012年4月,浙江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对位于诸暨市牌头镇的环保产业园区进行了现场审核,根据专家意见,认为你区基本条件和主要指标达到了《浙江省环保产业示范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发布日期] 2012-07-23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保;示范园区;浙江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