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浙江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为协调推进我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顺利完成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任务,根据《浙江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浙环函〔2013〕28号)的要求,决定成立浙江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技术组和专家组。
[发布日期] 2013-03-05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境;环境监测;评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