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环保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
[摘要]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和拟上市企业的环保监管,促进企业持续改进环保管理工作,我厅组织开展了对全省上市(拟上市)企业的环保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要求你公司就以下环保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一、你公司油污泄漏导致“6.5”苕溪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反映出公司环境污染应急管理能力的不足,要求尽快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设施、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存在的不符合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要求的项目,应立即整改并尽快补办环评和验收相关手续; 三、加强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完善环保档案管理、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为确保公司环保合法、排污达标、环境安全,应按浙环发〔2011〕78号文规定开展环保核查,对照上市公司环保要求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努力成为所在地和行业环保标杆式企业。
[发布日期] 2012-01-16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保;整改;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