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 6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厅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44号),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环发〔2009〕62号和浙环发〔2009〕 44号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对环评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环评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法依规做好环评审批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09-07-20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评;审批;环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