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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阳市龙门镇等4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函
[摘要] 杭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台州市环保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办法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发〔2010〕75号),2010年11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原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更名工作。
[发布日期] 2011-07-11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生态;乡镇;国家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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