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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力行业全口径减排核算档案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环保局,各发电企业(集团): 根据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要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原则上采用全口径核算办法,请你们按规定做好电力企业全口径减排核算档案和支撑材料。
[发布日期] 2011-11-23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脱硫;脱硝;设施;二氧化硫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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