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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我省国控企业减排监察系数填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规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以下简称“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工作,促进我省国控企业(含治理工程减排项目,下同)等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障总量减排目标实现,现就做好2012年我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减排监察系数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一)请各市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填报国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有关信息,第四季度相关信息于每年12月25日前填报完毕,填报网站为 www.12369.gov.cn。
[发布日期] 2012-05-11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填报;监察;国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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