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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全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落实“以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的要求,现就报送“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根据全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实施治污水、治气治霾、土壤治理、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监管能力建设、环保科技与产业等7类重大工程项目(见附件1)。
[发布日期] 2015-08-04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十三;工程项目;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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