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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文明办、环保局: 自省文明办和省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浙环发[2002]138号)以来,各地积极开展了以环境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城市生态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群众踊跃参与、创建特色明显、工作实效突出的社区。
[发布日期] 2004-11-22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区;街道;城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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