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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浙江省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单位的公示
[摘要]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和《关于开展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单位推荐工作的通告》的要求,经社会公开报名,我厅对有关申报单位进行了专题审核,现将拟推荐浙江省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发布日期] 2016-03-15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单位名单;危险废物;浙江省;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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