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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1-6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PM2.5)情况及管理考核预评估结果的通报
[摘要]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13〕7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标准》)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1-6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PM2.5)情况及1-6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PM2.5)管理考核预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2014年1-6月,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舟山、洞头、文成、泰顺、开化、岱山和嵊泗等7个城市PM2.5平均值低于(含)35微克/立方米(《标准》中年均二级标准限值,下同),占城市总数的10.1%。
[发布日期] 2014-07-22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微克;立方米;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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