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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摘要] 根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要求,我局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专业化、规模化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透皮贴剂(激素类)、片剂、冻干粉剂、粉针剂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发布日期] 2008-03-06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亚太;药业;核查;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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