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摘要] 浙环发〔2008〕39号 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我局依据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和《200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筛选出废水、废气重点污染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作为2008年省级重点监控企业。
[发布日期] 2008-12-08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企业名单;监控;重点 [时效性] Effective